没有对方身份信息怎么“告他”?来我教你!怎样查别人的身份证号码去起诉
想要诉讼维权,但维权之路第一步便遇到难题:没有对方的身份信息,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二项规定,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
若被告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企查查、天眼查等平台查询具体信息。
若被告是自然人,可先明确对方是否有执行案件。如对方为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综合查询被执行人”功能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能帮助查找到部分身份线索。
在被告是自然人的情况下,除失信被执行人等特殊情况,因个人信息保护要求,一般无法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到个人信息。对已有信息进行整合梳理,或许能帮助我们获取到一定的被告身份信息。
以常见的民间借贷为例:如通过线上转账交付款项,转账时掌握对方银行账号/支付宝账号/微信账号,可进一步申请线上转账平台的支付凭证或者回单,掌握对方的姓名等信息。部分支付平台,转账款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人工客服申请身份披露,按要求提供相应的信息即可。
根据太原中院出台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和执行程序中适用律师调查令的若干规定(试行)》,调查令指在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情况下,经案件代理律师书面申请,由受理案件法院批准签发,由指定的代理律师向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调查收集特定证据的法律文书。
申请调查令,应当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执行人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的委托、指派公函,申请律师的有效执业证书,共同参与调查人员的身份信息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律师可以持令取证,因此采用该方式需要委托律师处理,会一定程度增加维权成本。
由于实际情况的特殊性、复杂性,以上方式都有一定的查询失败风险。因此最稳妥的办法是,和他人发生借款、买卖等往来交易时,先让相对方提供相应的身份信息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核实相对方身份并留存好相关材料,在签署的借条、合同等交易文件上明确写明相对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等信息,避免发生争议时出现无法明确被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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